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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 莫小松 □法制網見習記者 馬艷
  記者近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有關部門獲悉: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偉因犯單位行賄罪,於2013年10月18日被判刑兩年,緩刑3年。
  有關資料顯示,周偉,2010年2月入黨,2012年4月任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至今。
  據瞭解,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通過收購國有企業改製而成的民營醫葯企業。2013年,一則關於“桂林企業家向銀行人員行賄進貢五百萬挑落三行長”的新聞在桂林市掀起軒然大波。這則新聞稱,桂林醫葯集團原董事長周偉為融資發展,先後向桂林銀行3名行長行賄,每月給行長進貢數萬元,總共行賄500萬元。2013年10月18日,平樂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桂林醫葯集團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200萬元;周偉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
  記者瞭解到,周偉於2012年被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已經不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陸志全。2013年2月,周偉獲准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周偉被指假冒醫葯集團法定代表人身份,與聯坤公司簽訂承債式收購合同書,而後又策劃騙刻聯坤公司公章,導致公安機關追繳無效,也導致聯坤公司兩次向桂林市工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被拒絕受理(本報6月4日曾作報道)。
  據相關當事人反映,目前周偉等人仍控制著騙刻的聯坤公司公章和營業執照與某些金融機構做業務。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專家說,如果有關部門不及時制止和解決這種行為,不光會給聯坤公司造成巨大損失,也會加速醞釀影響桂林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此外,周偉至今還擔任黨支書,嚴重違反黨章。  (原標題:桂林一家企業董事長被判刑後仍任黨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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